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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“亮剑”精神推进安全管理

 

作者:付浩

 

“面对强大的对手,明知不敌,也要毅然亮剑。即使倒下,也要成为一座山,一道岭。”——这就是亮剑精神。“砺胆、炼术、扬威、尚德”——就是这种精神的“魂”。在战火纷飞的年代,她是军人的军魂,在和平建设时期,她何尝不是我们安全监查人员的执法之魂!

 当前,我国建筑工地大都提出了大干快上的口号,但与此同时,安全监管工作压力越来越大。一些协力队伍舍不得安全投入,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意识较低,不愿意安装使用安全设施,甚至一些现场经理迫于工期的压力,与协力队伍一起违法违章冒险作业。作为一名安全监察人员,监管执法中常常会得罪一些人,选择退缩还是勇往直前,将直接决定着安全监查人员能否有所作为。

  “敢于亮剑。不亮剑等于虚设,不亮剑等于渎职,不亮剑等于混日子。”——以大无畏的胆魄去面对工作中的各种困难,这就是亮剑精神的“胆”。我们唯有发扬“逢敌必亮剑,剑锋所指,所向披糜”的亮剑精神,敢于同违章做斗争,敢于同权力叫板,才能保证安全生产,才能完成组织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。

  亮剑是一种艺术。既要有敢于亮剑的勇气,还要有过硬的亮剑本领——面对强敌、战胜强敌的智慧艺术。作为一名安全监察人员仅靠“胆”显然是不够的,还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多方面的才能,打铁还须自身硬。我们要在掌握专业技术知识的同时,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掌握监察重点、汇报程序,不断提高自己的监察水平,能够及时发现隐患,并且知道隐患的后果,切实提高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。我们安全监察人员要把亮剑精神始终贯穿于学习中,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,只有不断锤炼“剑术”,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行家里手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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